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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調查蘇州東瑞制藥有限公司(民豐路廠區)位于蘇州市吳中區民豐路268號。
參照《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等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排查企業內有潛在土壤污染隱患的重點場所及重點設施設備,將其可能通過滲漏、流失、揚散等途徑導致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場所或設施設備識別為重點監測單元,開展土壤和地下水監測工作。
根據資料總結和現場踏勘結果,將廠區分為7個單元:區域A(危廢倉庫區)、區域B(危險品倉庫)和區域C(污水處理站區)、D(原料藥車間)、E(堆場)、F(1#倉庫、3#車間)、G(動力中心)。
本次監測方案共布設11個土壤監測點位,采集土壤樣品13個(包含2個平行樣),全部送檢;9個地下水監測點位,上半年共采集了地下水樣品10個(包含1個平行樣);下半年共采集了地下水樣品4個(包含1個平行樣)。土壤監測因子:pH值、六價鉻、常規6項金屬(砷、鎘、銅、鎳、鉛、汞)、VOCs(27項)、SVOCs(11項)、石油烴(C10-C40)、鎂、乙酸乙酯、丙酮、四氫呋喃、硼、氨氮、氟化物;
地下水監測因子:色(缽鈷色度單位)、嗅和味、渾濁度/NTU、肉眼可見物、pH、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氯化物、鐵、錳、銅、鋅、鋁、揮發性酚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鈉、亞硝酸鹽、硝酸鹽、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鎘、鉻(六價)、鉛、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氯甲烷、石油烴(C10-C40)、乙酸乙酯、丙酮、四氫呋喃、鎂離子、硼和甲醇。
土壤監測結論:
本次調查地塊內采集的土壤樣品中pH值在7.68-8.09之間,六價鉻、VOCS和SVOCS未檢出,其余檢出因子中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等標準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
地下水監測結論:
本次監測結果表明:上半年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氰化物、硫化物、六價鉻、臭和味、VOCs、丙酮、甲醇、乙酸乙酯、四氫呋喃、乙腈均未檢出。濁度、肉眼可見物、色度、總硬度、氨氮、氯化物、硫酸鹽、鐵、錳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IV類水標準限值,除鎂無參考限值外,其余檢出因子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IV類水等標準的相關標準限值,石油烴(C10-C40)未超過《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二類用地標準限值;下半年臭和味、色度、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揮發酚、氰化物、硫化物、六價鉻、汞、鎘、鉛、硼、VOCs、丙酮、甲醇、乙酸乙酯、四氫呋喃、乙腈均未檢出。濁度、肉眼可見物、氨氮、鐵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IV類水標準限值,除鎂無參考限值外,其余檢出因子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IV類水等標準的相關標準限值。
地下水關注污染物為硫酸鹽、氯化物、氨氮、氟化物、石油烴(C10-C40)、乙酸乙酯、乙腈、丙酮、四氫呋喃、鎂離子、硼和甲醇。地下水檢出因子中特征因子除氨氮、硫酸鹽、氯化物外,無超出IV類水標準限值因子,整體呈現下降趨勢。其他常規因子中色度、肉眼可見物、總硬度、鐵、錳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IV類水標準,該類污染物不屬于本企業特征污染物,初步分析為地下水井缺少維護,或由于地下水水質波動,導致了地下水中常規因子濃度升高。
因此建議企業加強對地下水監測井的維護,同時,地下水監測井GW2氨氮,GW4氨氮,GW7氯化物、硫酸鹽建議增加監測頻次。危廢區域罐區已拆除多年,近幾年監測情況良好,無異常,建議地下水檢測點位GW1所在危廢倉庫區域調整為二類單元,原料藥車間隱患排查時存在3個地埋罐,離心機母液(主要含酒精)收集緩沖罐,地下深度約1m,地下水檢測點位GW7所在原料藥車間區域調整為一類單元。
